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2023年4月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4號公布 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包括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使用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特種設備使用安全責任,規范安全管理人員行...
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2016年5月21日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2022年11月25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訂)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42號)《甘肅省安全生產條例》已由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于2022年11月25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2020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準2020年7月13日中共中央發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完善黨內選舉制度,增強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
甘建建規〔2022〕6號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甘肅礦區建設局: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指導意見》(建市規〔2019〕11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2號)要求,我廳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請遵照執行。附件:甘肅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
甘政辦發〔2022〕92號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關于全面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2年8月8日關于全面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
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安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局)、交通運輸廳(局、委)、水利(水務)廳(局)、農業農村廳(局、委)、商務廳(局)、審計廳(局)、廣播電視局、能源局、招標投標指導協調工作牽頭部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工作牽頭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審計署各特派員辦事處、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